11月4日上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明山、姚元文、唐斌、覃正彪、史红珍、乾维德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友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宣恩县 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购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决定(草案)》。有关单位就议案进行了说明。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任命康纪全同志为宣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命罗文恒同志为宣恩县司法局局长、任命蒋照国同志为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向子明同志宣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陆祥忠同志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任命李华生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谭柏生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周平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彭家安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田粤兵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命杨秋生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资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周盛亮同志为宣恩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莫代富同志的宣恩县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杨月轩同志的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匡运吉同志的宣恩县人大常委会财务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周斌同志的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会上,任命人员在宪法前进行了庄严宣誓。
记者:宋思维
通讯员:周盛亮
编辑:樊洋志
审核:孟希承 于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