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我州情况反馈会强调 全面彻底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坚决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07-17 15:06  

6月23日上午,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恩施州情况反馈会在州城召开。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杨有旺通报督察意见。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柯俊作表态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主持会议。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副组长游爱宁出席会议。

督察认为,恩施州委、州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聚焦打造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的目标定位,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

督察指出,恩施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尚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生态保护优先意识树得不牢,污染防治攻坚存在突出短板,开发无序导致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督察要求,恩施州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各方责任,加大环保工作推进力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合力。要以山长制为抓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构筑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屏障。要统筹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突出城乡污水处理、垃圾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兼顾扬尘治理、固体废物监管,决不失守一个阵地。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恩施州委、州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恩施州委、州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柯俊代表州委、州政府对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给予恩施州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省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精准具体,既指出了恩施州当前存在的突出环保问题,也指出了我们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全面彻底地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说立行、落实上务求实效,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工作,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柯俊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长江大保护座谈会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湖北的战略部署,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彻底破除少数干部对恩施生态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满意识,坚决消除“环保门槛高、发展压力大”的埋怨情绪,全面摒弃“我们做了贡献、就要生态补偿”的等靠思想,站在恩施长远发展的高度思考、研究、部署、推进生态环保工作。要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销号制”“公开制”“追究制”,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限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柯俊强调,要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保持战略定力、扭住核心关键,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始终以发展生态经济为统领,努力构建经济与生态双赢格局,走出一条民族地区环境治理与生态资源开发并举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子,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民族自治州前列。

刘芳震主持会议时强调,对省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要虚心接受,迅速整改,真改实改;要举一反三,以整改促落实、促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坚决守住恩施的绿水青山,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省第四环保督察组成员,州“四大家”领导,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市、州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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