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恩施州公安局把这些没收的东西全销毁了!还公布了……

06-15 14:57   云上恩施  

近年来恩施州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要求部署,不断强化打击赌博专项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零容忍”,强力挤压赌博违法犯罪空间,深入打击涉赌违法犯罪活动。

△ 6月15日,赌博游戏机销毁活动恩施分现场

△ 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销毁工作

△ 碾压~碾压~在销毁的现场碾压~

全州公安机关打击赌博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1、宣恩县公安局侦办的陈某、钟某开设赌场案。2018年2月7日18时许,宣恩县晓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晓关乡西坪村有人聚众赌博。接警后,宣恩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指令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查明陈某、钟某自2017年12月以来组织他人以扑克牌“赌三公”的方式聚众赌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打击处理参赌人员10余人,陈某、钟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2、恩施市公安局侦办的谭某、江某赌博案。2017年11月16日,恩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恩施市七里坪一农户家里有人聚众赌博。接警后,恩施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治安、特警、视侦、七里坪派出所等警种共30余名民警,在七里坪村一农户家里捣毁谭某、江某、张某、马某等人组织的用扑克牌为工具的“八带二”聚众赌博窝点1处,收缴赌资8万余元,刑事拘留谭某、江某、张某、马某等4人,行政拘留处罚参赌人员8人。

3、利川市侦办的牟某、刘某等人开设赌场案。2017年11月初,利川市公安局南坪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该辖区双水村有人用摇苞谷子押单双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11月21日晚,利川市公安局组织60名警力,在南坪乡双水村五组一居民家里捣毁一赌博窝点,当场抓获参赌违法嫌疑人54名、查获赌资10余万元。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牟某、刘某、张某3人刑事拘留,对参赌人员依法行政拘留处罚6人、罚款处罚13人。目前,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牟某、刘某、张某因涉嫌赌博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本次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重点是哪些?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开设赌场抽头、放码获利、为赌博提供条件三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

赌资达到多少才构成赌博违法犯罪?

赌资是认定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比如对于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场所赌博,利用网络赌博等行为,不论赌资多少,都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聚众赌博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这四种情形,属聚众赌博行为,按赌博罪处理。

棋牌室、茶楼,以及在宾馆开房打麻将是否属于赌博?

■ 在宾馆、茶楼赌博属于在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赌博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经营者明知而提供麻将桌等赌博工具的,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涉嫌开设赌场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宾馆开房赌博的,宾馆旅店业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住宿人员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以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违法行为,书面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再次实施相同违法行为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以下罚款。明知开房人开房用于赌博,仍然提供赌具或其他赌博条件的,依法追究经营者、直接责任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法律责任,对参与开房赌博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 营业性的棋牌室、茶楼如果累计抽头渔利、赌资、人数等达到相应标准,以聚众赌博进行处理。

网络赌博如何界定?

■ 凡是利用网络赌博的,一律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应按开设赌场罪处理。

赌资如何界定?

■ 根据最高检2005年11月29日《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乘以每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涉赌问题处理有没有特别规定?

■ 有。

■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刑事追究以外,还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仔细核对违法人员的身份,重点核查其是否具有党员、干部身份,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有涉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并依照有关规定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

亲戚、家庭成员带彩娱乐是否为赌博?有什么要求?

■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 因带彩娱乐活动噪音扰民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处罚;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区内棋牌室的问题,请问有什么界定呢?

■ 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可以开设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棋牌活动中心(室),但不得组织和容纳他人开展赌博活动。

■ 居民小区内,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的棋牌室、麻将馆,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应依法查处、依法取缔。

恩施人,请注意!

知法守法,远离赌博!

寻找别的兴趣,同样乐趣无限!

来源:云上恩施

责任编辑:吴佳翼

主编: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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