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中共宣恩县委、宣恩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下列十类黑恶势力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集资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群众当面或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重要线索给予500至10000元奖励。
举报方式
宣恩县扫黑办
电话:0718-5832746
邮箱:ZGXEXWZFW@163.com
信箱:宣恩县委政法委,邮编:445500
宣恩县公安局
电话:0718-5824110
邮箱:xexz2012@163.com
信箱:宣恩县公安局,邮编:44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