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上线工作的公告

01-04 08:40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系统上线准备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业务影响:

2017年12月31日18时至2018年1月5日17时,全州统一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上线工作。

在此期间将影响下列相关业务:

全州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含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结算等业务。

全州医疗保险(含原新农合)定点医院(门诊)、村(社区)卫生室及定点零售药店将暂停医保结算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可正常办理。

二、新系统用卡要求

2018年起,停用原农合卡,所有参加医疗保险人员都将持社保卡看病就医,因此请参保人主动提供社保卡看病就医购药。根据州人社局统一安排,对部分无社保卡人员住院设置半年的过渡期(最迟延至2018年6月底),开通“无卡住院结算”功能。确实没有社保卡也没有老医保卡的人员到医院看病就医,需持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交由医院核实好患者的身份信息,在医保系统中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并由患者或家属亲自更改初始密码即可进行住院治疗。没有社保卡的个人账户余额不会丢失,得到社保卡激活后将自动获得余额。

三、无卡人员社保卡查询办法

通过拨打12333人社热线电话、登陆“湖北省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查询http://59.175.218.195:8011/chaxun/”,或者关注“宣恩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其中的“社保进度查询”,可查询是否办理了社保卡。如果没有查询到任何信息又急需住院的可以先凭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采取“无卡住院结算”方式入院治疗;急需用卡住院的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电子照片到市民之家一楼大厅社保卡窗口来办理即制卡;如果查询正在制卡之中又急需住院治疗的也可采取“无卡住院结算”方式入院治疗。

四、社保卡激活使用

1.密码修改

社保卡激活需要修改初始密码才能激活,密码设置和修改分两部分:

一是修改社保卡医保功能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设置和修改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设置修改,医保密码锁定或者忘记的要到市民之家社保卡窗口或者乡镇人社中心(合管站)进行密码重置;

二是社保卡集成的银行卡密码要到相应的合作银行进行设置和修改(社保卡金融功能初始密码:农行为111111,建行为955330,邮储为卡后六位数,工行没有设置初始密码)。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每年会自动转存下一年度,使用社保卡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金额自动转存到社保卡。

2.社保卡挂失补办、密码重置办法

挂失必须“双挂”:首先到社保卡合作银行对社保卡集成的银行功能挂失,以免银行卡内的资金丢失;再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社中心、合管站、社保卡服务窗口)对社保卡医保功能挂失,以免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丢失。

挂失方式(分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银行功能挂失拨打银行服务电话临时挂失或到银行柜台正式挂失,医保功能挂失可拨打服务热线12333或社保经办机构电话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人社中心、合管站、社保卡服务窗口)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正式挂失,委托代办正式挂失手续的,被委托人应当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补办必须先挂失(挂失一周后再办理补卡手续,必要时携带村社区或者单位证明来办理补卡手续),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民之家社保卡服务窗口填写补办申请手续(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来办理),再到指定银行重新开户,打印个人信息,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换卡后,要将变动后的银行账户信息及时反馈到居保局、社保局、医保局及就业局以便进行社保资金的支付。

3.激活不了的问题处理

情况一:读卡显示“该人在本统筹区内重复参保,请联系当地人社局处理...”要在宣恩使用医保功能的需要暂停外县市的参保信息;要在其他县市使用医保功能的需暂停宣恩县的参保信息。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处理。各县市处理重复参保业务的联系电话详见两定机构宣传栏。

情况二:读卡显示“没有查到此人基本信息里的医疗卡号”原因有:

一是该人最近更改过身份信息,社保卡上的信息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同,要到市民之家一楼大厅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换卡,电话5801121);

二是该人在社保局或者医保局参保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及社保卡信息不同,城镇职工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局登记核定股(电话:5831253)、城乡居民需要到医保局(电话:5833977)修改信息。

三是该人的社保卡在社保卡管理系统中没有作领卡启用,需要联系社保卡窗口处理(电话:5801121)。

4.跨县市、跨市州、跨省异地就医怎样使用社保卡

目前,跨县市异地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看病就医购药直接结算,跨市州、跨省只能用于住院结算,跨市州住院的要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直接使用社保卡住院结算,跨省就医的参保人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代办的还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先到居住地人社服务窗口(如宣恩的在市民之家社保卡服务窗口)做出省监测通过后才能保证自己社保卡到外地就医直接结算。

五、异地就医报销时限

2017年度参保人员(含农合)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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