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恩县民族实验中学刘仕诚老师所反映的 职务晋升问题的答复

06-16 17:09  

县纪委及相关部门:

宣恩县民族实验中学刘仕诚老师2017年6月10日向《云上宣恩》反映的有关职务晋升问题,我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仕诚向《云上宣恩》反映与该校石明宇老师两人职务晋升问题,编辑部与我局取得联系,网络手写稿称:“2004年秋季学期宣恩县教育局需发展支教工作,由于当时老师进城很难,要让城里的老师下乡支教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教育局给自愿报名的老师承诺了很多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支教老师在有职数的情况下无条件晋升和聘任。我和石明宇老师在得到当时罗炳玉校长和陈跃阶局长亲口承诺后自愿报名参加了,并顺利地完成了在李家河中学的一年支教工作。回来后由于我们学校一直没有聘任中级教师的职数,所以我和石明宇老师就没有享受到该优惠政策,但我们同期的其他城区学校的支教老师根据该文件精神无条件得到晋升和聘任。”“2017年6月我们学校终于有了4个聘任中十的指标,当我们竞聘时把文件提交上去后,由于换了校长和局长,新的领导就不承认当时的允诺。”“罗炳玉校长亲口承诺无条件上,他们仍然错误解读文件从而导致我和石明宇老师落聘”等。

二、调查情况

1、为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2004年县教育局出台了《关于从城区学校选派部分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支教的通知 》(宣教人[2004]9号)。文件中第三条第6款为“支教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和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就此款规定刘仕诚老师到我局进行了咨询,县教育局副局长杨仕荣召集原人事股长郭尚海、原民中校长现教师管理股负责人罗炳玉、工作人员秦尤杰、民中校长张中香、政工人员杨正群、何忠诚等人就此款进行了解读,大家一致认为 “同等”是指经过职代会通过的量化评分方案后量化得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反映人称的“无条件晋升和聘任”的理解是不成立的。

2、反映人称:“在得到当时罗炳玉校长和陈跃阶局长亲口承诺后自愿报名参加了,并顺利地完成了在李家河中学的一年支教工作。回来后由于我们学校一直没有聘任中级教师的职数,所以我和石明宇老师就没有享受到该优惠政策” 。经调查,时任县教育局长陈跃阶没有承诺。反映人称的陈跃阶局长亲口承诺不属实;在调查时任该校校长罗炳玉时,他说:“当时选派支教教师难度大,他个人承诺在当时若有职数,支教老师可以无条件晋升聘任。”2010年该校在校长罗炳玉的主持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定的《宣恩县民族实验中学岗位竞聘办法》,并未将以前其口头承诺支教教师无条件晋升和聘任职务纳入其中,也没查到当时罗炳玉校长口头承诺后校班子研究的会议记录。我局认为当个人承诺与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不一致或在执行过程中有矛盾时,应以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3、反映人称:“同期的其他城区学校的支教老师根据该文件精神无条件得到晋升和聘任。”经调查,没有发现此类情况。

三、处理意见

宣恩县民族实验中学在此次岗位竞聘中进行了量化评分,操作程序符合现行规定,适用政策有依据。为此我局成立专班对反映人刘仕诚和石明宇老师进行政策解读和解释,并责成学校就该校2010年制定的《岗位竞聘办法》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若有必要,适时进行修改,促使方案进一步优化。

宣恩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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