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臣公司总经理郑时兵(右一)向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明(左一)介绍伍家台茶叶特点
刘恒明参观昌臣公司展馆
刘恒明参观土家爱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产品
刘恒明参观湖北蒙恩苗木发展有限公司花卉基地
刘恒明参观湖北立翔工艺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5月23日,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林一行来宣恩调研非公企业。陪同调研的有宣恩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龙志刚、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功平、宣恩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邓正军。
刘恒明一行首先来到宣恩县伍台昌臣茶叶有限公司。万寨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张艳丽为刘恒明介绍了昌臣公司发展情况。在昌臣公司总经理郑时兵的带领下,刘恒明现场参观了有机茶园、展馆,现场观看了昌臣公司茶叶宣传片,详细地了解了今年茶叶的产量、销售情况。
郑时兵告诉刘恒明宣恩县伍台昌臣茶叶有限公司位于万寨伍家台村,是伍家台贡茶的发源地,海拔600-1000米,生态环境优越,无污染、气候适宜,是得天独厚的名优茶产地,因“色”“香”“味”“形”独特,被誉为贡茶“四绝”,清朝乾隆年间,一姓伍名昌臣的茶农加工的茶叶曾得乾隆之宠,获赐匾“皇恩宠锡”。
罗林给郑时兵介绍,2016年3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为了把“鄂检十条”落到司法办案一线,从2016年3月开始,恩施州检察机关就开始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做到精准施策,精准服务,组合发力。
刘恒明鼓励郑时兵努力经营,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营造法治化茶商环境,为茶叶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恩施州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建立工作制度,保障恩施州茶叶产业顺利踏上“一带一路之旅”。通过开展“双联双促”(“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发展、促进廉洁”)、“访十走百”等系列调研活动,重点对自主出口茶业龙头企业和规模以上茶叶企业开展定向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与茶农和茶企代表座谈,问需于企。同时,强化生态茶园建设环节职务犯罪打击和预防,加大对茶苗采购中职务犯罪和以次充好侵害茶农权益犯罪案件的办案力度。重点打击管理人员私下确定拱苗商、管理人员与供苗商相互勾结共同骗取项目资金私分、管理人员与供苗商之间的行贿与受贿等犯罪行为。此外,恩施州检察机关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突出茶叶品牌商标保护,打击商标侵权事件。
随后,刘恒明一行来到了宣恩县椒园工业园区走访了土家爱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蒙恩苗木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立翔工艺开发有限公司。每到一处,刘恒明都去基地、厂房、展示区仔细查看,详细地了解各个企业的经营状况、产品的特点、销售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
刘恒明表示,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新形势、新常态下将更新理念,依法担责尽责,主动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恩施州检察机关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立足点,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办案保障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