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为宣恩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支招

©原创   08-16 17:07  

 

8月11日,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恒明和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林到宣恩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县委副书记王波、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同元参加调研。

查看人民监督员评议厅

查看电子证据检验室

刘恒明一行首先现场查看了宣恩县检察院机关建设、案管大厅、电子证据检验室、人民监督员评议厅等办公办案场所,随后召开座谈会了解宣恩检察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宣恩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汇报了宣恩县检察院的人员机构情况,以及近五年来该院的主要工作,其他院党组成员分别就分管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对当前队伍建设、司改情况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罗林对宣恩县检察院近年来的检察工作给予肯定,王波、黄同元对宣恩县检察院服务中心工作表示肯定。

开座谈会听取汇报

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恒明

听取汇报后,刘恒明对宣恩县检察院几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队伍建设有很大转变;业务建设有新的发展,有特色和亮点;服务中心工作有新的进步;推进改革有新的成效,敢于大胆探索。同时指出,下一步工作要更加注重创特色、出亮点、打造品牌;更加注重问题导向,补足短板,履职尽责;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更加注重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更加注重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规范司法。

最后,刘恒明对宣恩县检察院寄予深切希望,宣恩县检察院虽然是小院,但是小院也不可小视,小院也可以有大作为,要求宣恩县检察院继续努力,将好的经验、做法要继续坚持,继续推广,争取再创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