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警示广大驾驶员规范驾驶,依法载客,今天上午,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庭审全县范围内首例因严重超员的犯罪案件,同时,本台综合频道全程进行直播。
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某在2015年11月驾驶万寨乡中心幼儿园校车,核载19人,实载46人,在万寨至洞坪路段送幼儿回家途中,严重超员。今天上午,县人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石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审判长 朱红艳:对这一犯罪事实和起诉指控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你有无异议 。
被告人 石某:没有异议。
审判长 朱红艳:愿不愿意认罪 。
被告人 石某:愿意认罪而且悔罪。
审判长 朱红艳: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做什么辩护。
被告辩护律师 舒红: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辩护人将对被告人,做有罪, 罪轻辩护。
经过审理,被告石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被告人 石某:通过取保候审的反省以及今天的法庭审理,本人深感痛悔,特别是对 这是没有防护能力和自救的孩子,像这样超员行驶一旦发现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就算是一个急刹车,都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
据了解,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一系列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的犯罪行为。
审判长 朱红艳:宣布处罚(罚金2000元 拘役一个月) 。
庭审结束后,县公安局对被告人依法进行逮捕。
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朱红艳:我们宣恩危险驾驶罪是首例 我们也是希望通过这类案子的审判 特别是今天提审直播的宣判 也达到了不光是打击犯罪 更重要的是大家引以为戒 让大家知道法律的规定 不要以身试法 维护大家的生命安全。
记者:欧阳鑫 宋思维
编辑:唐玲 钟建辉
审核:孟希承 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