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节约用水价格机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11月21日,我县召开听证会,就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及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将对现行居民1.89元/立方米的用水价格实行调整。同时,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水价,拟定阶梯水价为,第一级水量0—300立方每户每年;第二级水量301—600立方米每户每年;第三级水量601立方米及以上每户每年,水价比价关系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执行。
方案还对合表用户水价进行了明确,拟定对未实现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为2.40元/立方米。另外,对城市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及及孤儿等弱势群体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即每户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及以内的,按1.89元/立方米执行,超过部分按此次出台的相应价格政策执行。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分别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县发改委表示,将认真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既兼顾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又有利于城市供水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落实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的具体方案。其具体调整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记者:瞿亿英
编辑:樊洋志
审核:孟希承 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