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宣恩县公安局高罗派出所快速出警,扑灭一燃烧的煤气罐,及时消除了校园恐慌。
当日上午8时许,高罗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称其放在高罗民族中学围墙边一煤气罐起火了,火势较大,请求出警。高罗派出所民警与专职消防员驾驶消防水罐车、携带灭火器迅速赶往现场。
燃烧的煤气罐位于高罗镇民族中学围墙边,正对着学生教学楼,熊熊燃烧的煤气罐随时可能爆炸,严重威胁附近过往行人车辆及学生人身安全。民警、消防员果断处置,用水罐车高压水枪与灭火器协同作业,迅速将火扑灭,消除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经对当事人询问得知,杨某将自家的煤气罐搬到公路边,用打火机点燃煤气罐,以试探煤气罐内是否有煤气,结果煤气罐就燃烧起来了。民警随即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宣讲了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杨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称以后会多加注意。
记者:胡颉
通讯员 :肖闯 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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