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十月份将启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10-11 15:40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切身利益,根据鄂《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规〔2011〕19号)文件精神,国庆假期后,我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开始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据了解,我县可申请该项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以下八类:一是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二是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三是失地农民;四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五是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六是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七是残疾人;八是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值得提醒的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需携带身份证、2016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税票、《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商业银行卡(或存折),到宣恩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填写《宣恩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10月1日到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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