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出台两个《办法》规范巡察工作

10-11 10:15  

近日,宣恩县出台《宣恩县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宣恩县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指导和引领该县巡察工作,推动形成党内监督整体合力。      

该县出台的《宣恩县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共7章48条,对巡查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巡察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以及工作程序、纪律和责任等作了规范要求。同时,为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出台了《宣恩县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对巡察情况的报告、反馈、备案、移交、整改和通报等相关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据悉,该县成立了3个巡察组,人员已经配备,并将在本月中旬启动巡察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