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反馈会召开

10-16 09:50  

10月12日,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验收反馈会召开。省环保厅自然生态处正处级调研员王建平、省环科院环境规划所所长刘哲带领考核验收组考核我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并反馈考核意见。

10月11日至12日,省考核验收组对宣恩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考核验收。通过现场检查,认真审查我县创建工作文件、档案资料、原始记录等。

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习覃汇报我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秉承“生态立县”理念,聚焦“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奋斗目标,坚持“一块蓝图绘到底”,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考核验收组认为,经核查,对比《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鄂环委[2018]5号)中指标体系,宣恩县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希望宣恩要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有效实施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率,优化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措施,降低污泥含水率;要积极组织生态乡镇(村)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参与,形成共建共享氛围;进一步加强创建档案资料管理,按创建规程和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创建指标支撑材料并核实指标支撑数据。 

听取考核验收组反馈的意见后,县委书记刘智勇表示,宣恩将认真对照考核验收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按时按期整改到位,以更大力度、更用力的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五大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的要求,将生态理念融入到全县各项工作中,让天更蓝、水更清、城乡更美、人们生活更好;将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保证理念的实施,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只是开始,宣恩创建专班不能撤、人员不能散、投资不能减、措施必须过硬,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将生态文明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厕所改造等工作相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将在人文素质提升上下功夫,加强宣传引导,改变人们生活理念和生产方式,确保生态理念深入人心,走生态、有机、绿色发展道路。

州环保局副局长向仕莲,县领导谢世鸿、向重臣参加会议。

记者:欧阳鑫 姚玲

通讯员:赵洁晶 刘玉池

编辑:贺敏 钟建辉

审核:孟希承 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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