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宣恩县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印发<恩施州招标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
二、治理范围
2013年以来我县开展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目。
三、治理重点
1、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借用多家资质投标,多个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业绩、信用材料等骗取中标。
2、恶意捏造事实投诉举报,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等行为。
3、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操纵评标专家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等。
4、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的行为,特别是与投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等串通,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评标后透露评标内容等。
5、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特别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一托了之放任自由,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招标方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向行业监督部门报告的;串通授意代理公司为特定投标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
6、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失职渎职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等违法行为。发现问题线索,可直接向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反映。
举报电话:0718-5823256,0718-5840016
邮寄地址:宣恩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县纪委监委305室)
宣恩县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