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08-03 17:20  

今年4月以来,有人在宣恩县工业园区(椒园),以“新零售”为名,以宣恩县谭家村酒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宣恩县谭家村酒业组建营销中心,对外招募“代理商”,其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嫌传销。

宣恩县工商局、县公安局于2018年4月29日,对谭家村酒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相关活动的通知书》(宣工商停[2018]第1号),并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初步核查。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涉嫌传销等违法行为。

现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传销是《禁止传销条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警惕传销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宣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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