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宣恩县新入学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宣教扶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8年新入学困难大学生实施资助,确保新入学困难大学生顺利进入大学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各类全日制高职高专、本科学校(不含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等)录取且有意愿就读的学生。
2.具有宣恩户籍
3.录入国家扶贫管理系统的贫困家庭学生;录入民政管理系统的农村低保、特殊供养家庭学生家庭及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突发性大病、大灾临时致贫家庭学生。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新入学困难大学生填写申请表(表格在宣恩网上下载)并到相关部门审核。
2.审核登记
新入学困难大学生将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在宣恩就读毕业的学生不需到扶贫、民政部门盖章,由资助中心直接与扶贫、民政部门的系统比对核实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银行的资助卡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学生资助中心(县市民之家三楼)审核登记。
3.公示
县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合格的困难大学生资助名单在宣恩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
4.资金发放
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直达学生(或监护人)个人账户。
三、审核登记时间
8月13日—8月30日
宣恩县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