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宣恩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评审会召开,由省林业厅副厅长王昌友,武汉大学教授周培疆等领导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对宣恩《总规》(2016-2020)进行了评审并最终通过,宣恩县委副书记、县长习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元文,副县长胡晓洪,县政协副主席钟昌泽参加评审。
当天上午,评审组一行在胡晓洪的陪同下,现场参观了莲花坝带状公园、上湖塘社区绿化、贡水河国家级湿地公园,评审组对宣恩的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表示肯定,认为宣恩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
评审会上,习覃对与会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宣恩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她说,创建森林城市,全力发展全域旅游,是我县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旅游产业发展方向,也是实现富美宣恩发展蓝图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宣恩县委、县政府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持抓经济社会发展与抓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深入实施“六城同创”活动,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中做了大量工作。
习覃指出,宣恩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抓森林城市创建与促进发展、惠及民生、彰显城市特色结合起来,走景区县城创建之路,营造舒心舒适的宜居宜游环境,带动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统筹实施生态景观工程、“三园”建设工程、“三网绿化工程”,绿地面积稳定提升,城乡环境协调发展,城市景观提质升级;完善领导机制、管理机制、长效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健全管护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全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职能明确、制度健全、氛围浓厚。全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主要生态环境指标保持全省前列,已建成2个省级“森林城镇”,51个省级“绿色示范乡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专家评审组观看了宣恩县《创建森林城市专题片》,听取了省林业规划院对《总规》编制情况的具体汇报。评审组各专家对《总规》文本和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经过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宣恩县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是林业大县、生态大县,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对于地方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规》在深入分析宣恩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现状基础上,紧密结合宣恩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省级森林城市建设需求,准确把握宣恩县的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特点和人文历史积淀,提出的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符合实际;提出的构建“一核、两河、四山、多廊、多斑”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格局合理,符合《湖北省森林城市申报命名规则评价指标》的技术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总规》,建议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并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
胡晓洪代表县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说,《总规》通过评审,代表宣恩正式进入省级森林城市预备名单,是对宣恩一直以来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肯定,宣恩将与省林业规划院协调,按照评审专家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总规》,充分体现《总规》在森林城市创建中的先导性作用,按照《总规》的内容、目标和要求,创新投入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城乡绿化,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始终,让宣恩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人更富。
王昌友对宣恩《总规》通过评审表示祝贺,他说,宣恩森林城市创建站位高、内容实、机制明、氛围浓、效果好,林业的发展不仅提升了宣恩的美誉度,更推动了全县全域旅游的发展。他强调,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要按照专家组意见,结合宣恩实际和特色,认真修改《总规》,按照《总规》要求,在思想上再动员、在工作上再加力度,相信在宣恩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在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动宣恩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