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鞭公告

07-05 10:53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宣人常文【2018】10号文件,《关于在全县乡镇集镇及农村部分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及《甘溪村村规民约》,从2018年7月10日起,殡仪馆(和平新区)和珠山公墓(和平新区)所管辖的范围内实行全面禁鞭,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鞭范围:殡仪馆(新区)和珠山公墓(新区)所管辖的区域;

二、禁鞭种类:鞭炮、“铁铳”、“冲天炮”、礼花、电子鞭炮等一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响器和各种烟花爆竹;

三、禁鞭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均不得在殡仪馆(新区)和珠山公墓(新区)所管辖的区城燃放各种烟花爆竹等

四、处罚:违反本公告的,由公安部门按照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宣恩县公安局珠山派出所

宣恩县殡葬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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