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

06-07 11:00  


随着夏季的到来,各类野生菌逐渐进入生长旺季,采食野生菌引起中毒的风险随之增大。为预防与控制野生菌、生蜂蜜、农村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县食药安办提醒广大群众:

一、食用野生菌中毒者会出现以下症状:1.神经精神型。表现为精神兴奋、精神错乱和精神抑制等症状,少数人还有迫害妄想,出现类似精神分裂症的症状。食用者会感觉面前有活动的小人或动物,进而有打人毁物、狂奔乱跑,甚至出现伤害行为;2.多脏器损伤型。在进食毒菌10至30小时后,先有胃肠炎型表现,然后出现肝、脑、心、肾等多脏器损害的情况,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如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肝坏死和溶血性的中毒);3.胃肠炎型中毒,进食毒菌后10分钟至2小时内出现无力、恶心、呕吐、腹痛、水样腹泻等症状,严重者会导致脱水,引起周围循环衰竭。

二、切勿采、食野生菌。鉴别野生菌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菌。有食用野生菌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野生菌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菌或来源不明的野生菌,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菌。

三、进食野生菌后在数分钟到三天(72小时)内,如果感到头昏、恶心、呕吐、腹泻,或有其他不适,要高度怀疑野生菌中毒,应立即采取措施: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并告诉接诊医生自己进食野生菌的种类、时间、地点和同餐者。如果所就诊医院不具备救治野生菌的医疗条件,医院要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尽快将病人转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

四、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加强管理。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菌,严禁使用野生菌作为食品原料。

宣恩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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