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大调整 今起实施

06-05 11:05  

6月4日,恩施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关于对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个人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请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政策将怎样调整?政策调整的宗旨和依据是什么?都不用敲黑板,划重点,因为全部都是干货,就两个关键字:收紧,收紧,收紧。

调整7项政策

我州对个人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到贷款,其中两项涉及到提取。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新政从6月5日起实施。具体政策调整如下:

①取消装修贷款。

②开展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试点业务,期间暂停州内其他异地贷款业务。

③贷款资金必须全额拨付到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充分保证住房消费行为的真实性。

④将购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相关资料年限由原来的3年缩短为1年。

⑤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州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仅有一方或单身职工在州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80%,同时建立可贷额度与缴交基数、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挂钩的机制。体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⑥严格执行二套房政策,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调1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按照“认贷不认房”的原则予以认定。

⑦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传递“政策从紧”信号

与全国许多地方一样,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州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房价上涨趋势比较明显,人民群众的反映比较强烈。

数据显示,2016至2017年,全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均大幅度提升,目前全州个贷率已超过80%,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来凤、宣恩、咸丰三县的个贷率超过100%,恩施市的个贷率已超过90%。

自2017年以来,住房公积金收支已经出现倒挂的现象,特别是2018年收支矛盾特别突出,截至5月25日,全州2018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0.21亿元,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20.04亿元,倒挂9.83亿元。资金调度比较困难,出现了贷款发放等候时间较长的现象,开发企业和贷款职工对此不理解。

今年以来,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相继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州公积金运行情况,对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宗旨体现了“政策从紧”的信号,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

公积金新政对“刚需”群体没影响

虽然此次公积金政策收紧,但本次政策调整的原则,还是保刚需,防炒房,对有刚需的缴存职工而言,享受政策红利依然没有障碍。

支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并不意味着政策一味趋紧。今后,我州还将加大归集扩面的力度,探索制定新市民公积金缴存的办法,扩大制度受惠面。创新贷款模式,推行银行组合贷款,商转公,实行全州缴存职工通存通兑,通过业务创新,服务创新,模式转型,缓解政策趋紧带来的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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