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宣恩县国土局获悉,该局开出环保督察交办件处理最大金额罚单,罚款金额69824.05元,另没收违法所得139648.08元。
该交办件【2018】D0083号反映:“宣恩县长潭河乡境内存在无证非法开采石料情况,造成植被、林地毁坏。”接到信访件后,宣恩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长潭河侗族乡政府等责任单位迅速组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并于4月23日提交办理情况报告。在提交报告后,宣恩县按照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从重从快从严处罚要求,持续整治不松懈,对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于24日向周某、张某、卢某、李某、李某无证开采行为开具罚单,并要求相关当事人对破坏区域按要求整改恢复。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监管,依法依规对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处罚。
记者:孟英豪
通讯员: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