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晓关乡及停用高罗镇集镇新增智能交通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宣恩县晓关乡和高罗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决定启用晓关乡集镇新增的两套智能交通(电子警察)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同时停用高罗镇龙河二桥东侧桥头智能交通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晓关乡新增智能交通系统情况
(一)启用时间,2018年5月1日0时。
(二)监控时间,每日7时0分至22时0分,其余时间为待机时间。
(三)监控范围,对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超过2分钟的机动车辆实行限时抓拍。
(四)新增监控位置。
1、监控点一,位于晓关集镇农村商业银行前(S232:23KM+800M);
2、监控点二,位于晓关集镇人福广场交叉路口(S232:24KM+200M)。
(五)监控路段。
1、晓关集镇农村商业银行路段;
2、晓关集镇至高桥路段;
3、晓关集镇人福广场路段;
4、晓关集镇至晓关卫生院路段。
二、停用高罗镇龙河二桥东侧桥头智能交通系统
为便于该镇集镇的农贸交易,停用龙河二桥东侧桥头智能交通系统,对农贸市场路段不实行限时电子抓拍。
对机动车在停车位外乱停乱靠的、不靠右侧停放的和在人行横道等限停区域内违法停车,以及在机动车道内违法停车严重影响交通等违法行为限时抓拍。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晓关侗族乡人民政府 高罗镇人民政府 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