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川市交投·风亭菀(一期)3号片区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闻佳清;监理单位为湖北华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国辉;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叶勇。
主要问题: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未在施工现场履职尽责,也未向建设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均与施工企业投标文件及施工许可证上相关人员不相符,也未办理相关的人员变更手续,施工企业涉嫌出借资质;2、1#塔吊无障碍灯,1#、2#塔吊司机驾驶室未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2#塔吊滚筒钢丝绳排绳混乱。
处理建议:责令利川市住建局依法处理。
2、利川市欧泰中央大街(老政府片区棚户区改造)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湖北欧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熊江陵;监理单位为武汉华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超;施工单位为湖北宗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伟权。
主要问题:1、施工现场无安全通道,主体内通道堆放大量建筑材料;2、工人高处作业未配戴安全带、操作层未铺设脚手板;3、模板支撑未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大体积梁底部未设置垫板、梁底部承重立杆缺失,模架自由端长度超过500mm未设备纵横向水平杆,支撑立杆存在搭接现场,违反规范强条;4基坑周边情况错综复杂,无结构沉降变形观测;5、1#塔吊基础积水,3#塔吊附着预埋用木枋衬垫、单螺母连接、开口销采用铁丝代替、塔吊大臂未安装信号灯;6、施工用电未形成TN-S接零保护系统,现场临时用电线缆未架空或敷设。
处理建设:责令利川市住建局依法处理。
3、恩施市首府壹品17#楼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湖北恩施福万佳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律明;监理单位为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晓;施工单位为湖北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程锋。
主要问题:1、开关箱漏保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大于30mA,分断时间大于0.1s);2、现场临时用电线缆未架空或敷设;3、大模板堆放未搭设固定可靠的支架;4、塔吊基础积水;5、悬挑钢平台卸载钢丝绳未抱主梁设置,平台周边档板密封不实,未端锚固不牢;6、模板支撑系统与方案编制不相符,现场采用直插盘销式模板支撑系统,其自由端长度大于500mm未增设纵横向水平杆,顶托外伸长度大于200mm不符合规范。
处理建议:责令恩施市住建局依法处理。
4、来凤县帅丰时代一期工程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湖北帅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项目负责人罗长兵;监理单位为广东天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殷善新;施工单位为湖北龙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国林。
主要问题:1、项目专项施工方案不严格履行编、审、批程序,方案审查不力,编审签批工作走过场;2、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不能指导工作实际,其引用的安全检查标准过时(JGJ59-99);3、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程序不规范,参建单位对隐患整改工作打折扣,排查、整改验收的闭环性控制把关不力;4、8#楼采光井、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卸料平台搭设安装位置错误,搭设在悬挑阳台上;5、4#塔吊钢丝绳缠绕排列不整齐。
处理建议:责令来凤县住建局依法处理。
5、建始县金桥璞玉岛42亩地块1#、2#楼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恩施皓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黄沐;监理单位为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陈卫华;施工单位为湖北皓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潘德华。
主要问题:1、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未按要求配齐安全检查小组;2、钢筋加工区间未设设防护棚(塔吊旋转作业半径内);3、悬挑脚手架未执行专项方案施工,预埋钢梁间距、预埋点选择与锚固控制不到位;4、模板支撑系统自由端长度超过500mm未设备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缺失;5、塔吊立矩限制器螺帽未上锁;6、施工用电未形成TN-S接零保护系统;7、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用水管道,未配备消防器材。
处理建议:责令建始县住建局依法处理。
6、建始县樱花小镇一期(1#楼、一期车库)、8#楼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夏志坚;监理单位为武汉江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徐树德;施工单位为恩施州晟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谭荣政。
主要问题:1、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建筑主体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作业平台、加工区间、人行通道无防护;3、施工用电未形成TN-S接零保护系统;4、地下室顶板堆放大量建筑材料,严重超荷载;5、悬挑脚手架严重违反规范标准,部分结构部位采用钢管悬挑;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层无防护、无验收检查记录;7、塔吊主钢丝绳排列无序,极易打结;8现场材料堆放、临时通道杂乱不堪;9无消防设施、高层建筑未按进度要求设置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源;10、售楼部外墙吊篮脚手架施工与建筑主体形成交叉作业无防护,不按规范组织检查验收。
处理建议:责令建始县住建局依法处理。
7、鹤峰县鸡公洞桥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为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周建;监理单位为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张贤如;施工单位为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谭全兴。
主要问题:1、施工用电配电线路无保护零线,未形成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用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未分设,未形成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供电系统;2、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
处理建议:责令鹤峰县住建局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