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恩施州椒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3-02 12:21  


因工作需要,经椒园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椒园镇政府内设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5.同等条件下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本镇、村部门已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资待遇

人均按2500元/月发放。所有人员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单位负担部分,个人部分自行缴纳。

五、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日8点30分--3月7日17点30分前;

2.报名地点:椒园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205)。联系电话:0718-5723023;

3.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下载并填写《椒园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可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4.考试: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椒园镇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和电脑操作(打字和电子表格制作等基本操作),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电脑操作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25%,面试占总成绩的50%;

5.考察:由镇政府组成考察专班负责考察,考察时有违法违纪事项实行一票否决;

6.录取:以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7.择岗: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

六、聘用管理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附件:椒园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椒园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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