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7日开始,根据恩施州电[2018]2号《关于开展寄售行违规经营典当业务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县典当行业务健康发展,打击非法无经证营活动,规范市场秩序,我局联合县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针对辖区内24家寄售、寄卖行(店)违规经营典当业务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在治理行动中以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广告标识规范等内容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寄售行(店)非法经营活动。一是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行为;二是看是否借寄售、寄卖违规经营典当业务的行为;三是看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存在收购或寄售金银制品的行为;四是看是否有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19日,共检查寄售、寄卖行(店)24户,经实地核查,城区有2家经营主体从事寄卖行业务,但寄卖行的广告牌上标注“资金周转、回收二手车、贵重物品”以及“抵押、信贷”等字样,涉嫌违反相关法规,已当场责令其当事人整改,并将有关问题报送相关部门。
通讯员:胡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