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唐斌,副主任姚元文、覃正彪、史红珍、乾维德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辅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功平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宣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听取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决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事宜。会议决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2月22日至12月25日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朱瑾关于辞去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并就州人大代表名额进行补选,选举唐斌为恩施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智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粤兵、宋隆权4人的人事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接受刘智勇等同志的辞职,决定唐斌代理宣恩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职。
记者:李阳
编辑:唐玲 钟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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