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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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犯罪侦查部负责人黄正华(左一)通报县自2015年以来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情况以及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作重要讲话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同元作重要讲话

与会的非公企业家代表备受欢欣和鼓舞

本网讯(通讯员 王海彬)为贯彻中央、省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的意见》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指示精神,5月17日,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联合召开了“县检察院、县工商联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题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同元,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福,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维等领导,以及县检察院25名干警,32名县内知名非公企业家代表共60余人参加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伍云主持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犯罪侦查部负责人黄正华通报了县检察院在2015年以来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情况以及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举措;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主席王维作讲话,表示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助力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三名非公企业家代表交流发言。

李美福检察长在会上号召广大企业家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健康发展的关系,既要做经济界的领头羊,也要做法治秩序建设的主力军;同时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检察机关将不断探索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企业家健康成长。

在充分听取了非公经济人士代表发言,了解了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协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情况后,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黄同元作了重要讲话,黄同元就高检院、湖北省院出台的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精神,对广大企业家提出了要求,希望广大企业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读懂“健康”发展的含义,模范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认清形势,合法经营,埋头苦干,为宣恩县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次会议,与会的各位企业家对于检察机关在服务和支持非公企业发展的做法倍感欢欣和鼓舞。

据悉,该院将与非公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法律服务保障、平台法律保护、风险预警防范等多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及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