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质监局专题学习 《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原创   09-28 10:27   陈杭

9月27日,宣恩县质监局召开全局干部大会,集中传达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会议认为,《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适用、问责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四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出详细阐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省党的问责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龙昌明同志指出,《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大举措,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要认真研学原文,认真领会掌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做到入脑入心;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思想自觉引领引动自觉,充分体现质监干部的政治担当。

《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6章36条,对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适用、问责程序、监督和保障、附则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讯员:陈杭

编 辑:陈杭

来 源:宣恩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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