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特殊慢性疾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宣恩县社保局依据《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意见》(鄂人社发[2012]60号)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7月通过宣恩网、云上宣恩已发布了相关通知。凡我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心脏病、恶性肿瘤等15种病种的人员在8-9月来社保局医管股完成纸质申报工作。
在本次慢性病个人申报过程中,医管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标准、耐心服务,对每名申报人员的病历、病种等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对资料不齐全者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者告知后期注意事项,让具有申报资格的慢病患者不走冤枉路。
截止目前,职工慢性病申报已有80余人,居民申报有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