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政策规定变化,州物价局动态调整公布《恩施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恩施州涉企收费清单》《恩施州州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三类收费清单。
本次调整呈现两大亮点。
涉及项目多。《恩施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取消了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等7个部门10项收费;停征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费(包括收养登记费)等6部门8项收费;取消考试考务费中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等6个子项收费;停征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河道砂石资源费3项省定收费;商标注册费降低50%;增加不动产登记费。此外,修改短期培训费、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等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后保留收费项目43项,比首次公布的69项减少26项,减少37.69%。
从5月1日起,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恩施州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取消房屋交易手续费。
《恩施州州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后,累计收费项目保留46项,比首次公布的99项减少53项,减少53.54%。
减负力度大。执行国家从4月1日起取消、停征41项收费,全州每年可再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000万元;落实鄂政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从5月1日起停征绿化补偿费等3项省定收费,全州每年可再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50万元。根据文件规定,使用电子通衢卡支付的货车用户再次受益,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比例由10%提高到15%。此外,对政府定价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20%优惠,对公共交易平台的交易服务费降低30%的涉企收费。继续执行2015年度、2016年度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政策。按原收费统计测算,全州可减轻企业及社会负担约2.85亿元。
目前,全州价格部门正采取措施,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及时将国家和省文件统一传送到各收费单位,对涉及的收费单位督促落实,加强走访督查,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
编辑:刘梦龙 钟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