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宣恩民族团结及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单位履职尽责,全面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府工作部门,我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民族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坚持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服务于信教群众,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管理,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3.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 “两学一做”活动,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倾向,建立健全履职、确责、问责机制,坚决解决执行不力、担当不够等问题。
4.坚持开门纳谏。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问题;对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扎实整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5.坚持有错必纠。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0718—583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