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宣恩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巩固“六城”同创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宣恩县中心城区交通组织改善方案》的规定,现决定启用凌云路等路段违停、逆行抓拍及贡水花园路口红绿灯第三期智能交通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7年5月3日0时。
二、监控时间
1、违停抓拍和红绿灯系统的监控时间为每日7时0分至22时0分,其余时间为待机时间。
2、禁止左转和逆行系统的监控时间为全天候24小时。
三、监控范围
1、对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超过2分钟的机动车辆实行限时抓拍。
2、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实行适时抓拍。
3、对违反禁令左转、逆行的机动车辆实行适时抓拍。
4、对压越单、双实黄线随意超车、会车、掉头的机动车辆实行适时抓拍。
四、监控位置
(一)禁停路段。
1、凌云路全路段;
2、兴隆大道东端(贡水花园至五把车菜市场)全路段;
3、贡水路西门加油站路段;
4、交通巷今典国际路段;
5、星光大道全路段;
6、群益巷(星光大道至原卫生局)全路段
7、迎宾巷(县一中安居小区至风情街实验小学入口)全路段;
8、白鹤巷(星光大道至原检察院)全路段;
9、沿河路(莲花坝)全路段;
10、莲花路(莲花坝大桥至三河沟大桥)全路段;
11、莲花路一路(莲花路至沿河路)全路段;
12、莲花坝加油站路段;
13、三河沟大桥至县一中进出口路段;
14、工业园路(民政局至三河沟大桥)全路段;
15、民族幼儿园路段;
16、青少年活动中心路段;
17、人民路全路段。
18、民族一路(建行至中医院)全路段
19、水厂路(凌云路至自来水公司)全路段
(二)禁止左转路段。
水厂路至凌云路路口禁止左转。
(三)禁止逆行路段。
禁止由风雨桥南端驶入兴隆大道。
(四)禁止违反交通信号灯区域。
贡水花园十字路口。
(五)禁止压越单、双实黄线随意超车、会车、掉头路段。
贡水路、民族路、建设路、莲花路、沿河路(莲花坝)、兴隆大道、工业园路等主干道。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实行电子警察抓拍和人工现场拍照(水厂路、群益巷、白鹤巷、民族一路、迎宾巷部分路段),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和记分处罚。
特此通告
宣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