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01-26 15:42  

      1月2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标准。经州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县申报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考查、综合评议等,确定我县申报创建的省级园林县城达到省级城市园林绿化Ⅲ级标准。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植绿补绿栽花,建设了人行栈道公园、莲花坝带状公园、音乐跑泉观景台等绿化景观带和兴隆大道绿道等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景观,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34万㎡,绿化覆盖率达39.13%。绿地面积达到207万㎡,建成区绿地率34.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18㎡。下一步,将积极实施宝塔山森林公园等八大公园建设,实施环河、环城、环山绿道建设,打造一批特色绿化景观,为早日争创国家园林县城打牢基础。

      记者:尹丽子 

      通讯员:罗清峰

      编辑:钟建辉

      审核:孟希承 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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