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12-13 09:21  

          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宣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明山、姚元文、唐斌、覃正彪、史红珍、乾维德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周志斌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宣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接受郑向东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决定张辅军同志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接受李美福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决定肖功平同志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宣恩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五年来,我县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改革全面深化,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声、与法律同行,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行权履职,开拓创新,积极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会议决定宣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

          记者:蒋秋铭 宋思维

          编辑:樊洋志

审核:孟希承 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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