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7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和省委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我台结合自身实际,对广播电视节目播出频道设置做出了安排部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撤销宣恩文娱频道,保留宣恩综合频道、宣恩影视频道。
二、为优化节目内容,打造新形象,我台将原宣恩影视频道更名为宣恩生活频道,并将原宣恩文娱频道的内容整合到宣恩生活频道。
三、12月30日以前,电视台总编室协助技术部更换宣恩生活频道台标、频道测试等相关工作,确保2017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传送本台自办电视节目。
宣恩电视台总编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