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12-27 08:59  

关于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组、党委):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一、倡导勤俭文明过节。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和阖家团圆的中国年文化,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人们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二、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无视中央作风建设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中共宣恩县纪委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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